東吳大學僱用工讀生或學生助理管理作業要點

第一條.為使全校各單位僱用工讀生、研究生、教學助理、研究計畫之兼任助理與臨時工(以下.簡稱工讀生或學生助理)之作業有所依循,特訂定本要點。

東吳大學僱用工讀生或學生助理管理作業要點

第一條. 為使全校各單位僱用工讀生、研究生、教學助理、研究計畫之兼任助理與臨時工(以下. 簡稱工讀生或學生助理)之作業有所依循,特訂定本要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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