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學部】社會工作概論(4學分)、社會學(4學分)、心理學(4學分)、法學緒論(2學分)、會談技巧(2學分)、團體動力(2學分)、社會心理學(3學分)、社會團體 ...
校共同必修:由共同課程總表任選以下科目8學分,超過之學分列入畢業學分之相關課程學分範疇:. 1.國文文選(3). 2.實用英文(3). 3.日文(一) (3).
... 學分,其必修課程分述如下: 第一學年: 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學丁、社會統計、普通心理學、社會心理學、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 第二學年: 社會工作研究方法、社會個案工作 ...
... 必修課程符合前項所列學科要求,經考選部審核公告者,其畢業生應本考試時,免繳交修課證明文件。 第一項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認定標準,由考選部另定之。 特殊限制條件 ...
所稱社會工作相當科、系、組、所、學位學程係指. 開設之必修課程包括下列五領域各課程,每一學科至多採. 計三學分,合計十五學科四十五學分以上,且經考選部審. 議通過並 ...
【大學部】 社會工作概論(4學分)、社會學(4學分)、心理學(4學分)、法學緒論(2學分)、會談技巧(2學分)、團體動力(2學分)、社會心理學(3學分)、社會團體 ...
社會工作(福利)實習或實地工作學分,並修畢下列五領域十五學科,每學科至. 多採計三學分,總計達四十五學分以上課程,領有畢業證書與修課證明文件者,. 得應本考試:. 一 ...
經過漫長的討論和研議,考選部於98年10月13日公告修正後之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,不僅針對必修學科的認定,改為15學科45學分之標準,為保障廣大社工夥伴之權益,亦訂有 ...
2016年12月31日 — 2.系所未能將上述15 學科(45 學分)列為必修課,或未規定學生實習二次400 小時者,其. 畢業生報考社工師考試,每位報考人需檢具畢業證書、成績單及社工 ...
課程架構表 · 必修學分:15學分 · 選修科目:17學分 · 畢業應修總學分:32學分 · 除了特別標示的課程外,其餘皆為3學分.
本系學士班專業科目必修共58學分,提供學士班學生紮實的基礎社會工作專業知識與實習訓練,讓學生嫻熟基本專業社會工作方法,包括專業關係的建立,以及個案工作、團體 ...
朝陽科技大學社會工作系【李錦松】教師的詳細資訊,包含學校名稱、領域名稱、單位名稱、專兼任、聘書職級、教師專長等:學校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