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」,並自112年7月1日生效。

藥費100元以下,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元(現況免收);101元以上收取20%,最多收300元。慢性病連續處方箋(開藥≧28天):開立當次以慢性病藥品費用與一般藥品費用併計應自行 ...

急診應自行負擔之費用」,並自112年7月1日生效。

藥費100元以下,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元(現況免收);101元以上收取20%,最多收300元。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(開藥≧28天):開立當次以慢性病藥品費用與一般藥品費用併計應自行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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