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項重大器官移植手術,捐贈者、受贈者部分負擔全都免

健保在108年4月前,僅提供七項重大器官(心臟、肺臟、肝臟、腎臟、胰臟、小腸、脊髓)移植後的追蹤與併發症,核發重大傷病證明,以便長期的移植後治療,免除自行部分負擔。

七項重大器官移植手術,捐贈者、受贈者部分負擔全都免

健保在108年4月前,僅提供七項重大器官(心臟、肺臟、肝臟、腎臟、胰臟、小腸、脊髓)移植後的追蹤與併發症,核發重大傷病證明,以便長期的移植後治療,免除自行部分負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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