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北大學學生修習雙主修學位辦法

第四條修習雙主修學生,除應修滿本學系規定畢業科目學分外,且至少應修滿.加修學系全部專業(門)必修科目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資格。如抵免本.學系學分後,加修學系專業 ...

國立臺北大學學生修習雙主修學位辦法

第四條修習雙主修學生,除應修滿本學系規定畢業科目學分外,且至少應修滿. 加修學系全部專業(門)必修科目學分始可取得雙主修資格。如抵免本. 學系學分後,加修學系專業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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